法轮功、全能神等邪教残害的青少年案例却历历在目。那一幕幕残忍、灭绝人性的血淋淋的场面,时刻在警醒我们,不要忘记法轮功等邪教对青少年犯下的滔天罪行。
案例一:17岁陈英为“升天”---跳车身亡
陈英,女,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树人中学高二学生。原来品学兼优,多次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。自从跟母亲陈秀珍练起法轮功之后,精神日渐恍惚。1999年7月,陈英以练功为名离家出走。其亲属、学校四处寻找。8月,她的家人终于将她找到。然而此时的陈英已精神失常,数次打算自杀“升天”。8月16日在乘坐由北京开往佳木斯的439次列车上,陈英趁家人不备跳车,经过7个小时的抢救,该少女终因伤势过重,于当晚9点35分死亡,时年17岁。
17岁数的陈英,由于正处于一个半幼稚、半成熟的时期,警惕性及自我防护能力比较弱,再加之,缺乏自我导向、自我调解,判别是非的能力比较差,受其母亲熏陶”,在迷惘和困惑中失足误入邪教“法轮功”的歧途。在面临高度紧张的升学压力时,精神空虚,为寻求精神上的寄托,在“法轮功”邪教“圆满说”的蛊惑下,逐渐丧失理智,以宿命论面对人生的美好与挫折,以邪教的黑暗与丑陋取代了心灵的光明与圣洁,最后走向不归路,升入“美好的天国”,教训多么惨痛啊!
案例二:18岁张航泯灭人性---害人害已
2014年5月28日,山东招远一麦当劳餐厅,邪教“全能神”又犯下了一桩血淋淋的血案。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有3名为青少年。18岁的主犯张航,使用“拖把”、“椅子”等殴打被害人,并对前来制止的顾客进行恐吓。可以看出,当时这个小姑娘是如何的漠视生命、嚣张跋扈!而参与这次故意杀人案的还有年仅13岁的少年张舵,他们成为全能神“当砍之杀之”的忠诚履行者。在绚烂奔放的季节里,张航等人却在邪教“全能神”的蛊惑下,步入歧途,他们的心完全向神了,什么家庭、世界、前途都抛到九霄云外,把一生的精力都献给了邪教“全能神”。这些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青少年,被邪教“全能神”的歪理邪说灌输控制,抛弃家庭,视恶为善,视“常人”为“邪灵”,最终参与了杀人的恶性事件。
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,民族的希望,邪教毒害青少年的事实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和重视。因此,要高度重视邪教对青少年的毒害,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。依法打击邪教利用宣传品、互联网传扬邪教思想,蛊惑、扭曲青少年心灵的犯罪行为。对于身受邪教毒害的青少年,要以教育转化为主,力争他们尽早摆脱邪教思想的桎梏,重新焕发青春的朝气,树立奋发向上的积极人生观,走上新的人生道路。
案例三,19岁陈果为了“升天”---毁掉一生
2001年的农历除夕,这是个让历史永远铭记的惨痛日子。正当全世界华人拉起彩练、挂上彩灯,欢度这个千年新春佳节的时候,在祥和平静、饱浸节日气氛的天安门广场,一起令人们难以置信的邪教“法轮功”痴迷者自焚事件发生了。为世瞩目的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天才,只有19岁的美丽大学生陈果,风华正茂、前途无量,因听信李洪志的诱骗,为了“升天”,被无情的烈火烧得面目全非,双手截肢,生活不能自理,穿衣饮食都需要医护人员帮助。陈果在大学期间刻苦用功,成绩优良,琵琶艺术出色,正是受法轮功的蒙骗和对母亲的盲目崇拜,毁了前程似锦的一生。如果她不相信邪教“法轮功”的歪理邪说,一定健康地活在人世,如果没有邪教的诱惑,陈果一定在舞台上向观众表演美丽的人生画卷,而不是失去双手、面容歪斜、痛苦地住在福利院。邪教组织不仅残害未成年人性命,而且还毒害他们的思想,葬送他们的前程。
邪教对青少年的毒害,可谓罪恶滔天。青少年是家庭的核心,是国家未来发展的中流砥柱,关乎国家的兴衰更替。必须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,进一步揭露和批判邪教本质,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,使广大青少年远离邪教,对邪教做到不听、不信、不传,珍惜青春,好好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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